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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消防执法部门在对珠海市金悦轩海鲜火锅酒家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三楼并北角疏散通道内摆放碗柜2张、手推车一部、台面板6张,矿泉水桶3个,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消防部门人员当即对酒家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要求他们立即整改。鉴于该行为违反了《珠海市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该大队拟对珠海市金悦轩海鲜火锅酒家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0000元罚款处罚。
珠海市消防执法人员表示,“疏散通道”是指建筑物的走道、楼梯、连廊等;“安全出口”是指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疏散楼梯或者通室外的门。它们是建筑物内人员在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时紧急疏散、安全逃离灾难现场的通道和出口,被称为火灾中的生命通道,其状况的畅通、完好、够用至关重要。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应急广播等安全疏散设施处于正常状态,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然而,有些公共休闲娱乐场所为了节省空间或者其他原因,竟然在逃生通道堆放杂物。这样一旦发生了火灾,逃生通道被堵,人们无处可逃,极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果。消防部门执法人员表示:生命通道,必须畅通,珠海消防部门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发现一家处罚一家,从严从重,绝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