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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五一”期间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近期,梅州平远消防采取果断措施,严格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对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健峰木制品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调查了解,平远健峰木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是旧厂房,属于98年前建筑,该公司使用后,也有按要求完善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但由于年久维护保养不到位,对损坏消防设施更换不及时,室内消火栓只剩空壳子一个,万一火灾发生,将呈现有设施用不上的被动局面。该公司负责人还称,之所以造成此现状,是出于配合平远城南开发新区建设,公司决定将于2011年搬迁新址,对目前损坏的设施将就应付一下,等搬至新厂再来完善。这明显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鉴于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并没有因为有客观上的原因就松弛执法尺度,坚持从严执法,责令平远健峰木制品有限公司立即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实施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对该公司负责人加强了消防安全教育,督促其认真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加强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